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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行李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9-05-14 浏览次数:2611 次 来源:【陕西汽车技师学院】原陕西汽车技工学校-汽车培训学校【官网】
陕西汽车技工学校学生行李管理暂行办法
随着学校社会实践及顶岗实习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提升,学生在行李存放、监管和领取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。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行李管理工作,有效服务学生,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1.行李存放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,由总务处指定位置存放。期间,个人所有物品必须置于行李袋中,并在固定口处标注个人姓名及班级。存放行李房间必须上锁,钥匙原则上由班主任管理,班主任由于工作原因外出的,由学生处安排专人负责。
2.学生行李袋内个人物品范围包括:被褥、衣物及生活用品等,个人物品超过200元以上(含纪念品、首饰、笔记本、平板、乐器、名牌衣服鞋帽等)均不得存放。私自违规存放,遗失物品者责任自负。
3.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或顶岗实习期间,中途返校需领取个人行李者,需经过带队老师与班主任同意,并报学生处同意后,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,到原班主任处领取,并做好登记。学生处严格管控,彻底杜绝中途乱拿行李,造成行李混乱、丢失等现象发生,切实做到谁监管、谁负责。
4.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或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,由原班主任负责对存放行李进行集中领取,并做好登记。确认存放行李全部领取完毕后,第一时间反馈学生处。由学生处统一做好与总务处衔接工作。
5.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或顶岗实习期间的行李存放期为一个月。如有学生中途放弃学业,班主任需通过学生班级群、电话通知学生及家长等方式,督促学生第一时间来学校领取存放行李,并做好详细记录。自学生集中领取行李之日起,一个月内,仍无人认领的行李视为放弃领取,责任由存放行李学生本人自负。
6.学校寒假、暑假期间,学生行李应按照学校要求统一集中存放,切断所有电源,关闭窗户,存放行李宿舍必须上锁。(寒暑假期间学生行李存放、管理及时间期限同上)
学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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